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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孫碩
地方公司對轄區內由外部單位開展的施工作業,須按集團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管控。
1.施工手續審批。
工程部負責審核施工單位各項資質,下發作業許可證。
2.施工前核查。
地方公司現場負責人應核查作業許可證;檢查施工材料是否合規。
3.作業現場檢查。
對作業區域內危險源做好應對措施;施工人員須按要求配備安全保護器材。由地方公司現場負責人檢查。
4.安全培訓交底。
作業前,工程部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技術交底并形成記錄。
5.施工現場清理。
施工完成后,作業單位打掃現場,地方公司現場負責人進行驗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