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作業承包憑資格 合同明確安全責
應發包給具備國家規定資質的承包方,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,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職責。
二、實行作業要審批 擅自作業不可依
作業前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,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,制定作業方案。
三、通風檢測后作業 原則貫徹要堅決
嚴格遵守“先通風、再檢測、后作業”原則。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、易燃易爆物質濃度、有毒有害氣體濃度。
四、防護裝備準備好 警示監護不可少
必須配備防護裝備;保持出入口暢通,設置警示標識;有可靠的通訊聯絡。
五、安全培訓要嚴管 不合格者不上崗
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項安全培訓并有專門記錄,由參訓人員簽字確認。
六、應急預案定須有 切忌盲目去施救
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,發生事故應立即報警,禁止盲目施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