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施工準備要做好。動火作業前,應清理作業區域周邊易燃可燃物料、配備相應滅火器材,申請辦理動火作業許可、動火作業人員應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。
二、現場監護不能少。動火作業期間,監護人須現場盯防,檢查作業安全性,發現作業人員違規動火操作時,須要求立即停工并責令整改。
三、作業期間要求高。動火作業期間禁止易燃易爆品經過、滯留,如有必要可要求作業人暫停動火作業;作業區域應保持良好的通風,如在有限空間內明火作業,應加強通風和安全措施;禁止在有爆炸性氣體,或有可燃性灰塵積聚的情況下作業。
四、作業完畢要清掃。動火作業完成后,應將作業現場清理干凈;作業結束后30分鐘內,監護人應觀察動火現場是否有物品引燃等異常情況。